二○一三年九月十七日,中日民间渔业协议会在沪召开,我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林毅与大日本水产会会长白须敏朗分别率中、日代表团与会。
会议就共同水域资源管理、遗留海事案件等内容进行了磋商。与会双方认识到共同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的重要性,日方代表反映了中方渔船违规作业的情况,要求中方加强对此类渔船的指导和教育;中方介绍了实施减船和延长休渔期等保护资源的措施与做法。
关于遗留海事案件,因时隔久远,中方建议按结案处理,日方表示同意;关于中方渔船在日避风损害日方网具事件,中方希望日方进一步提供日方渔民网具方位、标识等信息,以便向本国渔民宣传。此外,日方还建议中方避风渔船加入保险;关于中方渔民在日医疗费问题,日方建议中方渔民加入人身意外保险,以利解决问题。